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上海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在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投资咨询业务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工作经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风险测评,了解其风险承受能力与偏好水平,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并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分类管理、持续服务、投资者风险教育和交易行为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在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的前提下,科学有效评估,对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二章 对投资者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公司的软件产品目前仅针对普通的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b.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c.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a.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七条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第三章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八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只针对个人投资者制定了《客户信息及风险测评问卷》(以下简称《风险问卷》)(附件一)。
2.通过综合评估投资者“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工作经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情况,将客户划分为激进型、稳健型、保守型三类。
3.在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初次评估后,公司应当通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初次评估结果告知函》(附件二)告知客户,客户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对于重点客户,公司应主动跟踪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并重新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必要时调整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4.公司重新评估、调整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将重新评估的结果告知并交客户签署确认,并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5.客户风险后续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客户办理新业务时,公司应主动提醒客户重新填写《风险问卷》。
第九条 适当性管
1.公司应指导客户充分了解各项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特征、风险特性、营销卖点及适销人群
2.公司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向客户推荐或销售适当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投资期限和品种符合客户的投资目标;b.风险等级符合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c.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确认已充分理解投资的风险。
3.公司应当明确告知客户,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客户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客户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4.客户要求购买或接受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服务的,公司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5.客户经风险提示后仍坚持购买产品的,公司应当要求客户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由客户承诺对投资决定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章 留痕管理
第十条 公司应妥善保存与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1.投资者信息和资料;
2.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级资料;
3.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结果资料;
4.向投资者发送和客户签署的文件;
5.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检查。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五章 内控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多层级的监督控制体系,销售人员对自身执行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行为负责,风控合规人员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特性、适销对象等。
第十四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客户信息完善、产品销售、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风控合规人员对公司销售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可对违反公司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十六条 公司负责客诉的人员应妥善处理因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引起的客户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投诉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公司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投诉的定义
本办法所适用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拨打公司热线、12386等外部投诉热线,就公司产品服务、技术支持、运行情况、服务质量、员工涉嫌违规等事项表达不满、质疑,要求退款、赔偿、道歉等情形。
第三条 投诉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及时解决。从接收投诉到处理完毕,时限为10个工作日。应向客户明示反馈的时间,承诺期内若无法处理稳妥,则需向客户解释原因并取得谅解,并告知下一次反馈的时间。
(二)以礼相待。无论客户事先有何种行为、言论,都应做到礼貌、诚恳,不与客户争辩,稳定客户情绪是首要任务。谨记“事态不扩大,矛盾勿升级,投诉不出公司门。”
第四条 处理流程
(一)调查:投诉接待人/处理人接到投诉后,首先应核实相关情况。调集该客户相关的所有留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程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订单付款详情等),向相关业务、服务人员了解情况。
(二)处理:1、根据调查结果,对投诉进行分级,确定负责人员。2、要求相关人员对投诉事件作出解释说明。3、确定该投诉处理的基本原则与处理要点,形成具体处理方案并推进执行。4、处理人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日将投诉处理完毕,确有困难需要延长时限的,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延长事由。
(三)回访:客户投诉处理完毕后,处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回访,确认处理结果和客户满意程度。
(四)汇报:完成投诉处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门负责人并汇报给合规负责人。
(五)复盘:投诉事件复盘,对内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改进流程,完善制度。
(六)归档:确认《客户投诉处理单》各项内容已填写完整,所有投诉材料需归档。
(七)再投诉:回访中,如客户表示不接受其解决方案或不满意其处理过程,应再次进行投诉跟踪处理。
第五条 信息反馈
投诉处理完毕后,需反馈给如下部门或人员:
(一)反馈至责任部门以督促改进;
(二)汇报至总经理处;
(三)针对重大投诉,合规部门需向业务中心全体人员通告,以作警示。
第六条 留痕与归档
投诉的处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客户满意程度、改进措施等),以及投诉订单所对应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付款证明、退款协议、退款证明、用户协议、服务记录等),均需电子归档(CRM系统)或纸质归档。
第七条 风险预防
(一)合规部门应加强聊天记录的关键字筛查,以监测风险点。
1、“退款”“退费”“投诉”“举报”等相关词汇的排查结果,以日报/周报形式上报给合规负责人。针对异常情况,及时与业务员联系,并持续跟进。
2、在订单审核环节,回访质检岗人员在聊天记录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客户要退款、投诉、举报),应及时汇报给合规负责人处理。
(二)风险事项的上报
若客户在与业务部人员(包括营销、客服、投顾人员在内)联系沟通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地表达了投诉举报的意图,相关人员应及时、主动上报部门总监与合规人员。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任何涉及外部投诉的订单,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总监、团队经理并罚;
(二)针对投诉的订单,须重新核查开发记录,如有违规问题按制度另行处罚;
(三)业务部门的合规奖惩情况(包括投诉情况)将纳入年终评优考核。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在您接受中和应泰软件的服务前,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及《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软件用户接受中和应泰软件服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软件用户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软件用户在接受软件服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接受软件服务的用户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软件用户作出适用性、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软件服务的风险和损失。
证券是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对软件用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本揭示书旨在向软件用户充分揭示风险,并且帮助软件用户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软件许可使用协议时,用户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必须确保自己理解有关协议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依据购买的证券分析软件产品作出投资决策操作。
软件用户在接受公司的软件服务前,已经明确公司的软件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软件服务费应向公司账户支付,不得向投资顾问人员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
软件用户在接受软件服务前,应向公司说明自身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并接受评估,以便于公司根据软件用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软件用户提供适当的软件服务。
软件用户应向公司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向公司进行说明,如因软件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软件用户未能及时获取软件服务,责任将由软件用户自行承担。
由于我们还无法将有关的影响证券市场走势和个股涨跌的因素全部都归纳到本公司的软件服务中;且由于我们在培训客户使用本公司软件产品过程中,存在双方的信息传递、理解力偏差、不足因素等等,产品存在包括上述但不仅限于上述固有缺陷,对此,我们予以诚实的确认。因此,我公司对所提供内容力求准确、完整和及时,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我公司的软件产品不能 100%准确预测全部股价的涨跌走势,软件用户在使用软件时参考有关的资讯和指标,并据此决策买卖某一或某一些股票,有可能产生盈利或亏损。
我公司特别对此声明:软件用户使用本公司任何一款软件产品或接受软件服务,由于上述诸多固有的软件产品缺陷,据此作出投资决策买卖股票操作是有概率意义上的亏损可能,并且本公司软件产品不能预期买卖以后的个股走势情形。软件用户应对此有完备的认识。
软件用户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收费或免费的软件产品时,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篇幅及商业秘密等原因,我们不可能在相关说明中详细阐述产品设计的原理、算法等内容,请您理解;如您关于软件产品有任何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和沟通,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由于软件用户自身原因导致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软件用户自行承担。
本人声明我已完整阅读了本风险揭示书,并对公司提供的软件服务的风险和软件产品的固有缺陷产生风险因素可能给我投资证券带来的亏损有完备性认知后,慎重签署本协议。